宏观经济
《意见》部署19项举措发展新质生产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部署19项重点举措。迟永胜认为,文件明确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并提出壮大耐心资本、严防脱实向虚。

10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意见》围绕科技创新及其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才工作机制创新等五方面,部署19项重点举措,并确立“创新主导、改革为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四条原则。清华大学全球证券市场研究院秘书长、院长助理迟永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文件将此前分散的安排收拢为系统框架,为未来五到十年国家资源、财政资金、金融工具和人才政策的投向提供指引。
《意见》提出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并通过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等举措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文件还提出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形成涵盖天使投资、债券、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和股权激励的支持工具链。迟永胜表示,科创板侧重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性创新企业,两者错位发展、互为补充。
《意见》提出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八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并前瞻布局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等六个未来产业。文件同时明确,不能脱实向虚、贪大求全或搞泡沫化,并要求严肃追究一哄而上、盲目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迟永胜认为,相关政策将推动资本市场定价逻辑从“题材驱动”转向“业绩驱动”,更重视真实的技术突破和生产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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