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
四家期货交易所同步征求程序化交易规则意见
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和广期所就修订违规处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拟将程序化交易监管要求纳入规则,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9日。
10月12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含子公司上期能源)、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广州期货交易所同步发布公告,就修订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9日。此次修订拟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及《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将程序化交易监管纳入违规处理规则。
拟明确的违规情形包括未按要求报告程序化交易信息或报告不实,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等违规开展高频交易,违反主机托管、交易席位及接入管理要求,以及频繁报撤单、自成交、规避监控或隐瞒策略和系统参数等。违规者可被责令改正,并视情节受到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强行平仓、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下、暂停部分期货或期权业务、取消相关资格,直至被宣布为“市场禁止进入者”。
业内人士表示,规则完善后,异常交易、高频套利、跨所报撤等行为将面临更统一的认定标准和更严格的自律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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