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
“三年回本”快返险遭排查,险企2027年开门红或调整
多地金融监管局要求人身险公司排查整改快返型产品,原则上不得新报备第三个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超过已交保费的产品,存量同类产品原则上主动停售。

2027年保险“开门红”筹备之际,多地金融监管局要求人身险公司排查整改快返型产品。监管要求,原则上不得新报备第三个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超过已交保费的产品,存在类似问题的存量产品原则上要主动停售。排查主要涉及部分险企在银保渠道销售的缴费期3年、保险期6年的普通型和分红型两全保险。
“三年回本”指保单第三个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超过累计已交保费,并非保险公司在第三年自动返还本金。监管发现,部分险企通过压低精算费用假设缩短现金价值返本时间,存在“长险短做”风险。通知还要求险企加强费用率、退保率和投资收益率等精算假设的真实性管理,并排查存量产品;确有流动性困难的公司需评估流动性缺口、制定清理规范计划并明确整改期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表示,此次监管并非一刀切禁止3年期交产品,而是限制第三个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超过已交保费的快返产品。险企银保渠道人士表示,大型险企可通过其他储蓄型保险产品承接客户需求,影响相对有限;部分依赖快返型产品的中小险企短期内或面临产品切换和销售节奏调整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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