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
发展新质生产力须兼顾政府作为与市场边界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相关论述强调,政府既要完善制度、补齐创新短板,也要避免盲目上项目和以行政手段代替市场选择。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相关论述提出,发展新质生产力要统筹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应完善市场准入、竞争监管和金融创新等制度,支持首台(套)、首批次应用,并针对前沿领域研发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等情况补齐创新短板。
同时,地方应避免脱离产业基础仓促上马项目、以零地价和过度补贴招商、盲目举债以及突破环保和产业链安全底线。政府不应直接选择项目、企业和技术路线,也不应干预经营主体正常投资决策;应因地制宜,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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